各有关单位:
经中心批准,《内江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内江思想政治建设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现予发布,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思想政治教育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瞄准思想政治建设学术前沿,重点针对党的建设、地方红色文化发掘保护与传承、三全育人体系构建、思政教育改革创新、课程思政建设、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等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助推成渝地区中部崛起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课题面向市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类中小学、中职院校、技工院校)、哲学社科工作者、教学研究机构等组织和个人开放,按照“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原则,本年度拟设三类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
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每项资助5000元,项目从批准立项日计算,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为专著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论文或不少于2项(篇)公开发表论文、调研报告,且另需在中心自办《思政研究与实践》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每项资助2000元,项目从批准立项日计算,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为负责人围绕立项课题以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发表至少1篇论文,且另需在中心自办《思政研究与实践》发表至少1篇论文。
自筹课题:不给予经费支持,项目从批准立项日计算,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为负责人围绕立项课题以第一作者在中心自办《思政研究与实践》发表至少1篇论文。
鼓励提交教材、教学资源库、决策咨询等作为课题验收结题依据,所有成果均应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明“内江思想政治建设研究中心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课题资助经费经审批结题验收后一次核定,一次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未通过验收按期结题的课题不予拨付。课题承担者在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换负责人、改变研究内容、变更最终成果形式、申请延期完成、变换课题管理单位等,应由负责人或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中心批准后才能变更和调整。
三、相关要求
(一)选题要求
申请者原则上应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方向、研究内容,自行设计课题名称。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围绕思想政治建设相关主题进行课题申报。
(二)其他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课题研究质量,2022年度中心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各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请,且成员最多7人(包括课题负责人);
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重复申请中心课题;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厅级及以上机构获准立项的,不得再申报中心课题;
5.上年度作为负责人承担本中心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不予立项。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由中心作撤销课题处理:
1.研究成果有重大政治问题;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3.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4.两次结题鉴定未能通过;
5.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本中心新课题,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所需材料从中心网站、QQ 群文件下载,中心不再另发纸质文件。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左侧装订。
(二)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课题申报书》纸质版3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3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原件1份;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单位名称+课题申报资料”命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5.课题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与科研管理的相关部门审查验章后统一报送,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以各部处室、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5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内江职业技术学院4实训楼425办公室
联系人:谢敏
邮 编:641100
电 话:18398333061
电子邮箱:szjsyjzx@126.com
附件1:内江思想政治建设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内江思想政治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附件3:内江思想政治建设研究中心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单位申报统计表
附件5:内江思想政治建设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
内江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内江思想政治建设中心
2023年10月 25日